1、土地性质是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由宪法做出规定即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个人不能取得土地所有权,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

2、土地法是指国家调整土地所有占有经营使用保护管理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土地经济利益,有利于稳定统治阶级的社会经济秩序和政治统治1947年7月19月,在刘少奇的主持下制定中国。

3、第二十六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有关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在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化后,1975年和197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规定了农村土地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集体所有1982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