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本条款指的是“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是指个人行为2按照新的物权法规定,属于物权类的纠纷,如土地经营权纠纷所有权纠纷等物权类纠纷的诉讼时限为20年,债权类的纠纷的诉讼时限为2年。

农户撂荒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承包户全部或部分弃耕撂荒的土地,原则上按原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确权登记对经依法批准,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已依法收回,并重新发包给第三人的,以重新发包后的农户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