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那年,你经历过什么?
--小编说--
12岁的女孩应该是什么样?
笑意盈盈的脸庞,
还是天真浪漫的心性?
我们对大部分孩子的印象可能都如此吧,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无疑是幸福的,
然而,
对于安徽12岁女孩小婷来说,
生活的环境简直是恶魔的世界!
惨遭六旬色魔邻居摧残,
事后威胁小婷给其1元硬币“封口”
图片/网络
事件回顾
一个60多岁的村夫竟对一个可以做自己孙女的邻家幼女进行引诱奸淫,事后并对其威胁。日前,这个无良村夫因犯强奸罪,被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现年60岁的被告人陈某系埇桥区芦岭镇大展村农民,1989年6月16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被害人小婷(化名、2005出生)父亲残疾,母亲系精神病患者,自幼跟随其爷爷、奶奶生活。2015年1月4日下午,已上小学二年级的小婷放学回家后,因其家里没人,且家门也上了锁,小婷只好在家门口等候。此时,被告人陈某发现邻家的小婷在家门口站着,就以让其到他家里等待为借口,将小婷带至其家卧室内并随手关门,后让小婷把裤子脱掉,陈某先用手抠摸小婷的阴部,随之对小婷实施了强奸。事后,陈某给了小婷1元硬币,并威胁她不要对外人说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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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小婷的奶奶张某发现小婷衬裤上有血迹,同时发现小婷近日情绪也不正常,在对其进行反复询问下,小婷才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同年2月3日上午,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当日,被告人陈某被抓获。后经医院检查,被害人小婷处女膜有陈旧性裂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被害人小婷系未满12周岁的幼女,而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逐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看到这样的新闻,
小编十分愤怒,内心也很悲痛!
连个孩子都不放过,
简直禽兽不如的人渣,
真应该送去韩国实施化学阉割!
网友评论
@梦~:中国的强奸类案件处罚力度太轻了,这样只判6年?毁了一个孩子的一生只要6年?
@庐州之美:枪毙,此人不枪毙,迟早还会害人。
@ 最爱奶昔:父亲残疾母亲精神病,小女孩家境造成了很大心理问题,恶人很多,但这个女孩没有一点防范。
@倩倩xi:中国的安全教育应该好好抓紧,特别是留守儿童,太可怜了,强奸幼女应该重判!
@晨晨阳光:应该割掉这老畜生的,然后枪毙。中国的法律太轻了!
家长朋友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尽量不要让她们单独和男子呆在一起。
怎么才能让孩子学会识别身边的危险,
并避免这些危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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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应该告诉孩子怎样保护自己!
一、告诉孩子不要轻信别人
二、教育幼儿不要他人东西
三、与陌生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能让别人过于靠近
四、不能让任何人碰自己背心、裤衩遮盖的地方
让孩子清楚地知道哪些是性伤害行为
告诉孩子,如果有人对自己有如下行为,是不对的:
1.把孩子带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叫孩子脱下衣服或裤子,摸孩子的胸部或生殖器
2.让孩子摸对方身体的某个地方(胸部、生殖器),或让孩子看他的裸体或隐私部位
3.带孩子看有很多成人裸体镜头的电影或者视频
4.用他身体的某个部位(生殖器或者嘴巴)接触孩子的身体及隐私部位
遇到性伤害怎么办
父母要让孩子明白,一旦遭遇性伤害,要做到以下几点:
1.在与他人的接触中,如果判断出了是不好的接触,尽快冷静下来,然后想办法机智地离开
2.不要激怒侵犯者,这样会给自己带来生命危险
3.如果被性伤害,要做三件事情:立即告诉爸爸妈妈、报警、到医院检查身体情况
在此小编想说:
孩子自我保护的意识必须从小时候开始,
学会拒绝和提防陌生人
是孩子自我保护的最重要的一步!
综合来源宿州新闻网、万家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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