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涉及国有农用地的,不拟订;第二十五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二农村土地性质有哪些农村土地性质如下1耕地,可以种植农作物的农田或者坡地2林地;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负责开垦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总结要想将耕地的农用土地性质;耕地用来从事养殖,都是从事农业生产,不算改变土地性质,要是用来盖住房,建工厂就是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
2、不可以“这个当然是可以改变土地性质的,国土三调也是为了顺应时代的变迁以及各种不同背景下的土地生存状态” 国土三调可以随意将农民建设用地划为农田因为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耕地上种果树只能算调整种植业结构,还属于大农业生产,不属于改变土地性质如果在耕地上建房办工厂等从事非农业用地就属于改变土地性质;法律分析不能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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